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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城管局党组关于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来源:宿松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05-04 09:25   阅读量: 3432    ]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5月19日至6月1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19日至23日延伸巡察了我局规划管理执法大队,9月8日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县城管局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整改要求,有力有效推进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

自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意见反馈后,我局迅速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为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专门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支部书记、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工作责任,形成整改责任网络。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整改责任分工,一项一项抓整改,一件一件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我局党组9月28日专门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自身不足,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目标。先后召开8次党组扩大会议,就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推进、整改落实等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研究出台《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城管执法局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细化制定47项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做到工作具体、措施有力、节点明确,确保整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为有效落实整改,9月27日专门召开全局职工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全面动员发动,以“不贰过”决心推进整改。采取动态管理、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的办法进行落实,完成一项销号一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情况复杂的问题一时难以整改的限期整改。局整改领导小组严格实行一周一汇报、两周一调度、重大事项随时研究的工作机制,加强全程管控,狠抓整改落实。同时注重建章立制,整改期间先后修改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改进工作作风开展基层调查研究规定》、《干部管理办法》、《城管协管员管理办法》、《岗位目标责任量化考核办法》、《加强执法监督完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9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切实解决党的领导方面的问题

1、进一步强化党组职能。针对巡察反馈的本应由党组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被局长办公会替代问题,一是已修改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二是2017年9月起已执行新的议事规则。严格按照规则讨论、研究、决策党组决定事项。

2、严格执行县委决策部署,强化规矩意识。针对巡察反馈的在全县两违管控中执行县委决策部署不到位,讲客观、打折扣,不敢担当、不敢较真碰硬,工作被动应付,做“老好人”,违法建设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问题,一是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加大违法建设拆除力度,2017年拆除违建近10000平方米。二是成立工作专班对2013年以来发生的违法建设415起(其中包括省委巡视组交办群众来信举报的40处57户、县委主要负责同志批示的信访交办件42起)进行调查,县城规划区内346户,现已现场核查301户(其中入户调查96户,其余均因不在家或前期拆除不配合调查)。调查发现违法建设相对集中在孚玉地区,虽未发现执法人员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但仍存在工作失职行为。决定对孚玉中队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诫勉谈话、责令深刻检查、全局通报批评等处分。三是根据全省“两治三改”工作安排,按照县《“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方案》制定三年整治行动计划,目前已完成建法建设摸底排查工作。

3、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满意度。针对巡察反馈的2016年在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工作中,违反招聘办法和程序,导致10名人员违规提前上岗问题,一是已于2016年11月对招聘城管协管员按规定程序进行了整改,完成了面试、体检、网上公示等招聘工作,整改后未接任何投诉,已清除影响。二是已修改完善《干部管理办法》、《城管协管员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选人用人。

三、切实解决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

4、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针对巡察反馈的党的理论学习走过场问题,一是已修改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班子政治理论学习。二是党组中心组2017年9月20日学习《党章》,10月9日学习《党组工作条例》,10月30日学习《十九大报告》。11月22日开展了新《党章》学习。三是党组2017年9月20日开展了“作表率、我们怎么办”专题研讨。10月30日开展了十九大报告学习讨论。四是2017年9月20日开展了“两学一做”应知应会知识测试。10月9日开展了党的知识测试。11月22日开展了十九大报告知识测试。

5、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水平。针对巡察反馈的党建工作在单位目标责任量化考核中权重低问题,一是已修改完善《岗位目标责任量化考核办法》,总分300分中党建工作占150分(增加了组织设置、责任落实、三会一课、党员教育管理等15项考核内容),占考核权重50%。二是2017年10月已按新的考核办法实施考核。切实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6、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针对巡察反馈的党性观念淡薄,搞平衡、搞照顾问题,一是根据县直机关工委意见,加强《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学习,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结合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完成综合机构设置,局总支、各支部按规定程序重新选举,县直工委已批复。

7、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针对巡察反馈的党建工作不力问题,一是对违反程序发展党员的环卫支部进行调查处理,原支部书记作检查,并重新选举了支部书记。二是结合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完成综合机构设置,局总支、各支部按规定程序重新选举,县直工委已批复。

8、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针对巡察反馈的“三会一课”制度未有效落实问题,一是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结合支部标准化建设落实整改。县直工委10月已组织初检。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确保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规划执法大队支部2017年已召开支委会10次,支部组织党员上党课3次,参加局组织的党课2次。根据县直工委《关于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督查情况通报》(直工发〔2017〕46号),我局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被通报表彰。

9、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针对巡察反馈的党费收缴不到位问题,一是财务股已对各支部党员2013年至2016年的党费重新进行核算。二是各支部对财务股核算的党费已督促党员缴纳到位(2013年缴纳5782元,2014年缴纳6600元,2015年缴纳12965元,2016年缴纳17079元,合计缴纳党费42426元)。未出现未足额缴纳党费的党员。

四、切实解决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

10、严格履行党组主体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按县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关于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专题警示教育。按照住建部《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严格加强队伍教育管理。二是成立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对2013年以来发生的违法建设415起(其中包括省委巡视组交办群众来信举报的40处57户、县委主要负责同志批示的信访交办件42起)进行调查,县城规划区内346户,现已现场核查301户(其中入户调查96户,其余均因不在家或前期拆除不配合调查)。调查发现违法建设相对集中在孚玉地区,虽未发现执法人员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但仍存在工作失职行为。决定对孚玉中队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诫勉谈话、责令深刻检查、全局通报批评等处分。三是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代表局党组就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等问题作出深刻检查。四是已修改完善《表彰奖励办法》,规范评先评优行为。

11、严格履行纪检组监督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一是已按照县纪委统一部署,完成“三转”工作。二是成立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对2013年以来发生的违法建设415起(其中包括省委巡视组交办群众来信举报的40处57户、县委主要负责同志批示的信访交办件42起)进行调查,县城规划区内346户,现已现场核查301户(其中入户调查96户,其余均因不在家或前期拆除不配合调查)。调查发现违法建设相对集中在孚玉地区,虽未发现执法人员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但仍存在工作失职行为。决定对孚玉中队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诫勉谈话、责令深刻检查、全局通报批评等处分。三是纪检组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局党组及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实施监督。

12、严格执纪问责。针对巡察反馈的问责主要方式是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偏于宽软,警示教育作用不明显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强化执纪问责,让问责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二是落实通报、曝光制度,强化警示教育。已对2013年以来党组问责的12人网上通报曝光。

13、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委关于作风建设要求。针对巡察反馈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委关于作风建设要求情况仍有发生问题,一是按住建部统一部署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严格执法队伍管理。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二是已对查处的4人在网上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三是已聘请局行风监督员对执法队伍、执法行为实行全程监督。

14、严肃整治“四风”问题。针对巡察反馈的“四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问题,一是已修改完善《改进工作作风开展基层调查研究规定》,领导班子深入一线开展调研。二是财务股已对2014—2016年工作餐进行了核查,未发现违规用餐。三是已出台《工作用餐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工作用餐,严格审核审批。

15、严格加强监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针对巡察反馈的监管有盲区,存在廉政风险问题,一是财务股已对垃圾处理场200余万元的支出费用进行了核查完善审批手续,并已配齐垃圾处理场业务管理人员,规范财务审批程序。二是财务股已对打入个人账户两笔费用进行核查,均已支付给销售方。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对各项支出费用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定执行。

五、切实解决延伸巡察规划管理执法大队存在的主要问题

16、严格加强违建巡查管控。针对巡察反馈的巡查管控不到位问题,进一步落实违建巡查管控工作机制,严格加强节假日和晚上执法“空档期”的巡查管控,将巡查管理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实现巡查全覆盖。

17、切实文明规范执法。针对巡察反馈的规范执法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已按住建部统一部署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加强执法队伍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培训。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二是已出台《加强执法监督完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加强监管。

18、严格杜绝执“人情法”现象。针对巡察反馈的执“人情法”现象存在问题,已按住建部统一部署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严格加强队伍教育管理,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杜绝执“人情法”现象。

19、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针对巡察反馈的对执法队伍建设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及专题警示教育,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发队伍正能量。二是充实规划执法一线力量,已安排6名分配的退伍军人到规划管理执法大队工作。三是加强城管协管队伍管理,已修改完善《城管协管员管理办法》、《岗位目标责任量化考核办法》,严格按规定招聘、使用、管理协管队伍。

下一步,我局党组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已经解决的问题加强跟踪管理,坚决防止反弹回潮,扎实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强化责任落实,全力跟踪督办,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同时着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推进我局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全面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联系电话:0556—7824385

联系地址:宿松县孚玉中路299号

县城管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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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城管局党组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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