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7月10日至7月2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林场进行巡察“回头看”。 2018年12月29日,巡察组向县林场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反馈意见,抓实巡察整改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县林场班子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照单全收,一件不落,一招不让抓好整改落实。支部先后召开6次支委班子联系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提出整改思路。研究制定《宿松县国有林场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将巡察“回头看”反馈的2个方面5类12项整改问题细化,制定《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林场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对照清单,要求全场党员干部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整改工作,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马上整改;对于需要长期专项整治的对标对表,找准病根,长期坚持,具体列出计划,完善规章制度。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经县林场班子会研究决定,成立以场支部书记、场长为组长,场支部纪检委员、副场长为副组长,场其他班子成员和场办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宿松县国有林场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场党支部纪检委员、副场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改日常工作,相关班子负责人按照整改清单,落实分管工作的整改,各股室明确具体整改措施,把整改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
二、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巡察“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1)针对班子自身建设有待加强,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作为新担当要求的问题。
一是向县林业局建议适时调整林场班子,降低林场班子成员年龄结构。二是不断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督促班子成员加强政治理论、管理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主动对接业务主管部门及县委党校,分期分批安排林场班子成员轮流培训,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适应国有林场改革职能转变后工作及新时代发展要求。
(2)针对工作重心下移不够,对工作一线必要的投入不足,对一线职工的工作和生活缺少关心的问题。
一是班子成员每月至少一次下沉到各自联系的管护站工作一天,同职工谈心了解并解决他们的需求。二是已为基层管护站每名职工配备了一台电扇,添置了办公桌椅及值班床铺,基层罗汉尖管护站道路正在施工。三是管护站现有办公设备过于简陋,场统一作出计划,逐步解决。
(3)针对在抓具体工程建设上缺乏统筹兼顾和综合考虑的问题。
一是全面加强工程领域的资金使用与管理,对于非林业生产技术方面的工程建设,在实施前主动对接相关部门或咨询相关专家,并进行充分论证后再行决策实施,确保资金使用合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通过健全完善场班子议事决策机制,不断提高场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2、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4)针对督查工作走过场,考勤弄虚作假,未深究细查的问题。
一是对河冲管护站两名夜班值班人员脱岗进行处理,根据《宿松县国有林场护林防火制度》每人罚款20元。二是责令河冲管护站负责人向场作书面检查。三是对两名脱岗人员全场通报批评。四是制定完善《宿松县国有林场护林防火制度》,对查岗不在岗、弄虚作假行为及时严肃处理。五是县林业局党组责令分管负责人和森林资源保护股负责人向局党组作书面检查。
(5)针对“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活动中,林场支部党员学习心得体会、剖析材料弄虚作假,存在抄袭现象的问题。
一是重新制定林场党支部学习制度,党支部按照制度要求督促各党小组组织党员学习并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二是对支部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活动中抄袭心得体会、剖析材料的党员重新撰写心得体会、剖析材料,责令当事人在支部大会上作书面检查。三是在今后的党建活动中,个人心得体会、剖析材料交支部后,由分管党建负责人审核把关,对涉嫌抄袭或材料书写不认真、不深刻的一律责令重写。四是县林业局党组责令支部书记、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大会上作书面检查,全系统通报批评。
3、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6)针对职工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整体素质不强,在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中面临人才匮乏局面的问题。
一是在全场职工中选调政治素养和文化基础好的职工作为财务、文秘、林业技术后备人才到相关大专院校或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该项工作已作计划安排,首期安排2名职工进行财会培训。二是每年安排2次职工培训,培训内容为林业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该项计划已纳入林场年度工作计划中。
(7)针对党员履行党员义务打折扣,缴纳党费不足额的问题。
一是按照党费收缴的有关规定,将职工绩效工资纳入党费缴费基数,补缴2016年至2017年党费2821元。二是举一反三,对2015至2018年应交未交党费进行补缴,补缴党费2830元。
4、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
(8)针对财务领域管理不严,收入未入财政专户,资金体外循环,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一是根据改革后国有林场财务管理的规定要求,重新修订了《宿松县国有林场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单位财务管理行为。二是立行立改将非税收入全部上缴至财政专户。三是加强对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四是主动对接财政部门安装非税收入上缴系统,按照财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及时足额上缴林场非税收入。五是县林业局党组对林场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分管财务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同时向局党组作书面检查,全系统通报批评,给予两名林场财务经办人员行政警告处分。
(9)针对规矩意识不强,任意延长假期,变相发放值班补助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节假日的放假安排。二是对延长春节假期发放补助予以清退,并举一反三,全面清理非国家法定假日发放的等值班补助共计288800元并予以清退。三是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发放津补贴的有关政策规定。四是林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财务负责人向林业局党组作书面检查。
(二)上轮巡察整改方面的问题
(10)针对违规违纪现象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县林业局党组对场分管财务负责人予以警示谈话,责令其向局党组作书面检查,在全系统通报批评。二是对两名经办财务人员予以行政警告处分。
(11)针对整改就事论事,没有注重举一反三,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的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林场各项管理制度,为适应改革后国有林场规范管理的要求,杜绝管理漏洞和防范廉洁风险,林场班子认真讨论研究并在反复征求职工意见基础上重新建立和健全财务、森林培育、森林保护、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党支部学习教育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二是针对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较低的现状,通过督促其加强财会政策法规学习,委派到有关财会机构进行专业培训,委托县内有关机构定期对林场财会工作进行指导等,切实提高财务人员水平。三是对春节延长假期发放的值班补助37000元全部予以清退,并上缴县财政专户。四是责令场主办会计按照《国有林场和苗圃会计制度》要求,于2018年12月底,将会计账面上原林木生产成本直接结转到损益的部分,通过会计方法调整,结转到林木资产。
(12)针对边改边犯的问题。
一是针对巡察反馈林场非税收入未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边改边犯问题,县林业局党组对林场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向局党组作书面检查,全系统通报批评,党组对分管财务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责令其向局党组作书面检查,全系统通报批评,给予财务经办人员、主办会计行政警告处分。二是积极主动同财政部门对接,安装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确保今后按时足额上缴所取得的全部非税收入,做到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立行立改将非税收入全部上缴至县财政专户。四是新修订的《宿松县国有林场财务管理制度》第二章增列第四条“林场年度取得的租金,木材销售、林木补偿等非税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县财政非税收入指定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巩固整改成果
通过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县林场长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各项制度,林场支部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纪律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各个方面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场党支部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的成效推动全场各项事务顺利开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林场支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工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利用国有林场改革机遇,通过整改促进国有林场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切实履行好国有林场维护生态安全的职责。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持续强化全场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从严管理干部职工队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防控廉政风险点,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日常管理、做到真管真严,常管常严,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保证各项制度的执行落实。
(三)巩固整改成果。严格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加强督导推动,继续推进整改工作,做到抓整改思想不懈、力度不减、责任不松。对已整改完毕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完善,防止问题反复;对需长期坚持的,列出计划,按计划实施;对在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认真分析,及时改进,确保整改问题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k8凯发国际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0556-7821342;邮政信箱:宿松县园林路林苑大夏五楼宿松县国有林场办公室收,邮编:246501;电子邮箱:1649288196@qq.com。